银行借款合同和借据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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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在银行贷款有借款合同又有借据,哪二者是什么关系呢?
首先先了解一下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是指银行与借款人签订的用于约定贷款关联人之间权利与义务的法律文书,包括系统根据文本合同建立的对应电子合同档案信息。
与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只表明双方达成了借款的协议,但并不等于银行就把贷款给借款人,即不等于借款人收到了银行的贷款。
贷款借据是指基于合同信息,在贷款发放时产生的用于核算资金借贷情况的单据,是银行履行借款合同的凭证,表明银行已于xx年xx月xx日向借款人发放了多少贷款,也表明借款人已经收到了银行的贷款。
正常情况下,有借据肯定会有合同,有合同不一定会有借据(什么情况?);同时,一笔合同可以对应多笔借据,而一笔借据只能对对应一笔合同(又是什么情况?)。
另外,贷款的起息日不是合同的“合同签订日期”,而是借据的“借据起息日”。例一笔合同只有一笔借据,且当天签合同当天提款,则贷款的起息日仍然是借据的“借据起息日”,只是恰好等于合同的“合同签订日期”,不能混淆和模糊认识。通俗讲,就是说不是哪天签合同哪天开始算利息,而是哪天提款哪天开始算利息。
贷款的到期日以借据的“借据到期日”为准,而不是合同的“合同终止日期”。如果一笔贷款有多个借据,就分别看各个借据的“借据到期日”,不管哪个借据过了自己的“借据到期日”该笔借据仍未还清,都会产生逾期影响个人征信。
源自:法律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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