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没签劳动合同,没交社保,提主动离职
1、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主张双倍工资,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入职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未签订,可以主张最长11个月双倍工资,
请记住是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但如果是劳动者拒绝签订、或具有签订劳动合同职责的人事、行政、HR等人员故意不签订的,不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其次,单位签订具有劳动合同本质特征的的书面材料中包含了试用期工资、转正工资、岗位内容、岗位职责等材料,可以视为已签订劳动合同,对于二倍工资不予支持。你们看,例外情形还非常多,此处不不再一一列举。
2、关于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的问题。很多人误认为未交社保就可以主张被迫解除并主张经济补偿,非也?举例: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例,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提被迫解除并主张经济补偿的,应予支持。
如果仅仅是工资计算方式、计算基数存在分歧,或企业经营困难造成的迟发、欠发工资,你提被迫解除?败诉很大,千万别乱提,可能辛辛苦苦几年,一旦操作失误,10年工龄变为0,得不偿失,可能最后失业金都没有。
3、关于未缴纳社保的问题。未缴纳社保分为未缴纳社保费和未足额缴纳社保费,各地裁判规则不一致,如果压根就没交社保,连社保账户都懒得开,那责任归咎于单位,主张被迫解除要经济补偿妥妥的。
律师版劳动合同
¥25.8
购买
未足额缴纳社保仅仅是缴费基数不符合法律规定,一般可以通过核定社保缴费基数、催促其缴费,如果投诉后,依旧不见棺材不掉泪,让其限期改正也拒不改正的,明显具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了,可以提被迫解除主张经济补偿。
最后,主动离职系个人原因提出了离职申请,是没有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绝大多数用人单位对这种员工喜欢得不得了,巴不得你这样写,而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又称为推定解雇,依据的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别搞错了。
后期如有细节需要协助,可以在文末下方或者作者主页发起「向作者咨询」。